根据《关于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资助〔2022〕250号文件规定,林州市2022年度大学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开始了。
代偿范围 一、服务基层的范围 高校毕业生服务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包括: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岗教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90号)要求办理,其农村特岗教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市、县。
二、代偿时限2022年10月31日前(含)服务基层期满,符合《暂行办法》代偿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同时递交加盖各有关单位公章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我省招收的大学生村干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办〔2008〕16号)有关规定办理。服务期满后符合代偿条件但超过两年仍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服务基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
三、代偿类别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除“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他类别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代偿标准 从2021年9月3日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后所产生的自付利息不再代偿。 代偿申请程序 2.林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个人方可打印申请表格,并完整提供表中所需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名,表内指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指定签名处须由当事人手写签名。 4.逐级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按照省教育厅审批的人员名单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2-6289097 办理地址:林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林州市兴林路23号教体局一楼107室) 来源:掌上林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