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 “双随机”检查是由执法者从所有应被依法监管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也从执法人员中随机抽选人员进行检查的一种执法监管方式,目的就是要在执法对象与执法主体两个层面实现有效约束,消除随意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实现公开、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双随机”执法机制有效避免了其他因素对环境执法过程的干预,保障了执法公平性,降低了环境执法人员廉洁风险,破除了以往常规监管的各种弊端,有效提升了执法成效。 2022年8月19日,安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双随机”推送任务对林州市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上要求该厂设置两个排放口,一个是废塑料加工生产线尾气处理排放口,另一个是污水处理尾气处理排放口,但该厂实际建设有一个废塑料加工生产线尾气处理排放口,另一个是粉碎机上料口,与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排放口不符。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处以56000元罚款。
通过“双随机”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企业环保意识,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是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良好的环境守法秩序。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日常执法紧密衔接,动态监控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快速有效发现和查处各类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违法行为。 来源:安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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