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通过网络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案一审作出判决,7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10万元。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7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43.5万元被依法追缴没收。
经开庭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福建人阿曾(赌头,另案处理)从国内逃窜至阿联酋迪拜,为了非法牟利,阿曾高薪招兵买马组织人员开发赌博软件,在网上建立起云端赌博网站,诱惑国内赌客参与网上赌博。该犯罪团伙按照公司运转的形式严格管理,公司下设技术部、运营部、推广部、客服部、盘口部、后勤部等多个部门,通过专门的“跑分”平台结算赌资,赌头阿曾在网上以数万元高薪和报销往返机票做诱饵,从国内招聘大批不明真相的人员参与犯罪。现已查证核实,该案首犯张某在网络赌博公司运营部任组长,负责2个赌博项目平台的技术运作及反馈,10个月非法获利14万余元。其他6名被告人也分属不同部门,分别获得3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非法利益。
今年6月,公安部实施打击跨国越境赌博犯罪突击行动,期间通过特殊手段得知阿曾将组织下属回国探亲,利用这一难得机会,公安部立即调集多地警力统一行动,联合出击,一举将以张某为首的一案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来源:安阳日报 记者 侯沛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