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信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26|回复: 0

汤阴这些路段,违停10分钟内驶离不予处罚!

[复制链接]

1797

主题

1805

帖子

6352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6352
发表于 2023-6-9 1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汤阴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实施违停提醒告知工作的
通  告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721”工作法,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机动车违停治理工作实际,我局开发了违停提醒“一键挪车”微信小程序,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利用信息智能手段在机动车违停治理工作中实施“轻微违停提醒告知、10分钟内纠正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人性化执法举措。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汤阴县城市建成区内停放机动车辆的广大车主或者驾驶员均可登录违停提醒“一键挪车”微信小程序,注册车辆和车主信息,留存联系手机号码,参与“一键挪车”提醒工作,享受执法免罚待遇,未注册的,不予享受。

二、机动车注册方式

(一)微信扫描“汤阴城市管理”二维码或搜索“汤阴城市管理”,登录小程序,点击“个人办事”——“个人机动车”——“添加机动车”——上传行驶证主页,关联车主手机号,完成注册。

(二)通过领取文明停车官方“挪车码”绑定个人车辆信息,关联车主手机号,完成注册。

注册咨询电话:0372—6227227  6296889。

三、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政通大道(星阁路至中华路段)和崇文大道(文昌路至德华路段)进行试点提醒。试点提醒期间,其他道路违停车辆不予提醒,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全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推广,实施分类管理。

(一)在以下严管道路内未按规定停放入位,驾驶人在场的,责令其立即驶离,不予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或拖移车辆,不再进行提醒程序。

1、政通大道(向阳路至星阁路段)

2、人民大道(向阳路至高速路口段)

3、甜水井街(政通大道至人民大道段)

4、卫生街(政通大道至人民大道)

5、大北街(政通大道至长虹大道段)

(二)在长虹大道、夏都大道、人和大道、崇文大道、乾坤大道、德贤路、德昌路、德华路、精忠大道、永通大道、恒通大道、铁东路、向阳路、大南街、星阁路、信合路、光明路、中华路、光华路等19条一般道路非停车位内停放,若是紧靠道路右侧顺向单排停放、不影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的,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先进行短信提醒,10分钟内挪车驶离或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10分钟内未及时停放入位或驶离的,依法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或拖移车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在一般道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再进行提醒,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随意停放机动车的;

2.在交叉路口中心区域停车和占用人行横道、公交港湾等违法停车的;

3.占用消防通道、小区或单位出入通道以及在黄色禁停标线路段停放机动车的;

4.并排、多排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以及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

5.同一机动车当天已经短信提醒过的;

6.同一机动车本年度提醒超过三次的。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6月9日

汤阴县城市管理局

A建议群.gi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安阳信息网 ( 豫ICP备11004162号-1 )

运营商:河南乐蚁传媒有限公司 豫公网安备410503020009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豫B2-20180328

GMT+8, 2025-7-7 03:18 , Processed in 0.060044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