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公租房阳光家园小区文艺演出。原金贵 摄) 6月8日,汤阴县阳光家园公租房小区,又迎来两位新住户单宝玲和冯艳红。 单宝玲在今麦郎饮品(汤阴)有限公司上班,属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她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私有住房。
(汤阴县住建局6月份公租房摇号分配现场。原金贵 摄) “住上公租房,心里踏实多了,终于有了家的感觉。”冯艳红说。她属城区办事处居民户口,和上学的孩子生活在一起。其本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城区无私有住房。 在汤阴县安居园人才公寓楼前,“金牌管家”张超,正在耐心地向几位准备申请入住的大学生介绍入住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来,引进到汤阴县‘四上’‘规上’‘三大百亿级主导产业’企业家(上述三类企业目录名单由县工信局提供,企业家由“万人助万企”领导小组认定),引进的特殊人才(人社局认定并入库),免3年房租,并配备家具电器。”张超介绍说。 据了解,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也可入住人才公寓:一是2020年1月1日以来,引进到汤阴县企业工作或来汤初始创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对汤阴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发展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特殊人才;二是2020年1月1日以来,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招录)等方式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在县内无自有住房且户口为安阳市区以外,可申请入住人才周转房,免3年房租。
(汤阴县公租房安居苑人才公寓美景如画。原金贵 摄) 另据汤阴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左明峰介绍说:他们常年对公租房小区的住宅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人员信息、居住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
“对每年两次复核时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的公租房居住的,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尤其对转租、转借、承租公租房的行为坚决予以清退。”左明峰表示 。 来源:汤阴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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