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大中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殷都区双泉水库、磊口水库、石门翁水库、何坟水库、小坟水库、东柏涧水库、五里涧水库、张家庄水库、众乐水库、西柏涧水库10座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现通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1.1双泉水库 双泉水库位于安阳市西北部,海河流域洹河支流粉红江上,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引蓄灌溉、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80km²,总库容1791万m³。水库下游23km有安阳市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等,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1.2磊口水库 磊口水库位于殷都区磊口乡磊口村西1km,洹河支流粉红江上游,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7km²,控制河道长度16.5km,河道比降1/106,总库容314万m³,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综合运用的小(Ⅰ)型水库。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枢纽由均质土坝、输水洞、主、副溢洪道等组成。 1.3石门翁水库 石门翁水库位于殷都区铜冶镇,安阳河支流的粉红江上游。距铜冶镇2km。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4km²,总库容181万m³,兴利库容98.0万m³,死库容10.0万m³。水库下游有2个村庄、5家工矿企业近万人,以及双全水库和安阳市区。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Ⅰ)型水库。现状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 1.4 何坟水库 何坟水库位于殷都区西部山区伦掌乡,何坟村东北200m的粉红江支流上,跃进渠灌区东干渠右侧,是跃进渠灌区引蓄配套重点工程之一,该水库处于丘陵区,坝址以上流域面积0.8km²,水库蓄水基本靠跃进渠引水。何坟水库总库容125.0万m³,兴利库容91.5万m³,死库容11.2万m³,设计灌溉面积4500亩,年保灌面积17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Ⅰ)型水库。现状水库防洪标准可达到50年设计,500年校核。 1.5 小坟水库 小坟水库位于殷都区蒋村乡小坟村西北,粉红江支流上,是跃进灌区引蓄配套重点工程之一。该水库位于丘陵区,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75km²,总库容113万m³,设计灌溉面积5000亩,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Ⅰ)型水库。水库下游有两个村庄2300多人,距安姚公路1.5km,地理位置重要。 1.6 东柏涧水库 殷都区东柏涧水库位于伦掌镇东柏涧村西北漳河支流上,距安阳市约33km,控制流域面积1.95km²,是一座灌溉、防洪相结合的小(Ⅱ)型水库。水库下游有杜家岗村及北孟村等2个行政村,人口3000余人,耕地3000余亩,地理位置重要。水库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洞。 1.7 五里涧水库 五里涧水库位于殷都区伦掌镇境内的大五里涧村西粉红江支流五里涧沟上,流域面积2.2km²,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Ⅱ)型水利工程。水库下游有安姚公路,大五里涧村和东鲁仙村两个村庄,人口2000余人、耕地800余亩,防洪位置比较重要;水库兼蓄跃进渠退水,现状可提灌800余亩耕地。 1.8 张家庄水库 张家庄水库位于殷都区蒋村乡张家庄村东,大坝呈东西向,安阳河支流上,是跃进渠灌区引蓄配套重点工程之一,主要作用为配合跃进渠灌区调蓄灌溉用水。该水库位于丘陵区,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5km²。水库下游有张家庄村,人口1200人,坝下控制设计灌溉面积800亩,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Ⅱ)型水库。 1.9 众乐水库 众乐水库位于殷都区伦掌镇众乐村西南1km处,漳河支流上,是跃进渠灌区引蓄配套重点工程之一,主要作用为配合跃进渠灌区调蓄灌溉用水。该水库位于丘陵区,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5km²,水库现状总库容30.5万m³。水库下游有众乐村,人口5000人,控制灌溉面积1500亩,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Ⅱ)型水库。 1.10 西柏涧水库 西柏涧水库位于殷都区伦掌镇西柏涧村西3km处,漳河支流上,是跃进渠灌区引蓄配套重点工程之一,主要作用为配合跃进渠灌区调蓄灌溉用水。该水库地处丘陵区,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6km²,干流河道长度0.65km,河道比降35.8‰。现状总库容16.9万m³,死库容2.0万m³,坝下控制设计灌溉面积700余亩,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Ⅱ)型水库。 二、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1.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包括: (1)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范围以内; (2)沿库岸迁赔高程线以内; (3)中型水库主坝下游坡脚外100米,副坝下游坡脚外30米; (4)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为主副坝下游坡脚外20米; (5)山丘区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平原区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 (6)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10米的区域。 2.水库大坝根据安全需要,划定保护范围,包括: (1)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内; (2)中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的区域。 (3)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50米的区域。 三、10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表
注:坐标采用2000国家平面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4°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 四、10座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示图 公示图附后。 五、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2.在堤身、渠身上垦植; 3.围库造地、库区炸鱼; 4.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建窑、开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者管道上开缺、阻水、挖洞; 5.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6.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水库管理范围的边界设立界桩、界牌,告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沿水库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殷都区水利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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