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农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净化基层社会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犯罪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侵蚀基层政权行为。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妨碍村“两委”工作开展;采取贿赂、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非法手段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把持基层公共事务等行为。 2.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为了家族宗族及其成员一方利益,侵害群众合法合理利益,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建房等过程中非法霸占、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威胁报复等行为。 3.破坏基层稳定行为。散布谣言、带头闹事,有组织、有策划地寻衅滋事、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无理缠访闹访,阻挠政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行为。 4.阻碍基层经济发展的行为。利用自身势力影响,暴力打击竞争对手,插手项目建设,非法阻工扰工、强揽工程,霸占村级集体资产,垄断矿产资源,侵蚀农村“三资”等行为。 5.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行为。仗势欺人、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残害无辜,或者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破坏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等行为。 6.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为霸一方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党员干部对“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为霸一方、欺压百姓等行为听之任之、包庇纵容,甚至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其充当“保护伞”行为或其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 二、凡是实施以上行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向组织坦白说清问题、投案自首或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纪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检举揭发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或邮箱: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网址:www.12337.gov.cn. 安阳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2161619;举报邮箱:aysshcezxdz@163.com; 安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 安阳市纪委监委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3203609;举报邮箱:aydwzjjds@126.com; 安阳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3656110;举报邮箱:xzzdbgs@163.com; 林州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6166869;举报邮箱:lzshcebgs@163.com; 安阳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5113110;举报邮箱:ayxshb1@126.com; 滑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8116876;举报邮箱:hxshcebgs@126.com; 内黄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7726110;举报邮箱:nhzfwshb@163.com; 汤阴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6210900;举报邮箱:tyshcebgs@163.com; 文峰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5100232;举报邮箱:wfqshb@126.com; 北关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3363964;举报邮箱:bgqshb@126.com; 殷都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5139168;举报邮箱:ydqshcexs@163.com; 龙安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372-5022659;举报邮箱:laqshb@163.com;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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