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金罚决字〔2023〕14号)、(安金罚决字〔2023〕15号)。
信息显示,11月6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中心支公司因违规变更支公司营业地址,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杨向科(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支公司经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相关规定,做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刘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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