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关于组织开展“诚信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树立守信典型,进一步提升诚信企业的社会认可度、社会荣誉感和实际“获得感”,引领和激发广大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贯彻落实《2023年安阳市殷都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望各行业部门积极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凡在殷都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建立纳税关系且连续2年按时参加年报的各类企业,均有资格申报。
(二)诚信企业的主要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公示信用信息记录、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记录、经营活动信用记录、社会贡献信用记录、社会形象信用记录和管理信用记录等。
(三)诚信企业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殷都区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
2.企业负责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贷信用记录,企业依法纳税,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纳税信用等级到达B 级以上;
3.企业依法设立满两年,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年报、公示义务;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参加社会保险,不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拖欠职工工资;
5.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平安职责;
6.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要求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成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
(四)企业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诚信企业评选过程中优先考虑。
1.重视自身诚信建设,社会形象良好,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业绩突出的;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在全区民生惠民工程、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
5.纳税信用等级到达A级。
二、评选要求
(一)各行业部门最少推荐2个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企业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于11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盖公章)发送至邮箱aysydqxyb@126.com,并以“企业名称+申报2023年度诚信企业”命名。申报材料如下:
1.《殷都区诚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3.注册商标、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其他可提交并能佐证企业资质和诚信度的材料。
(二)仔细核实、择优推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评选诚信企业”的重大意义,将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企业应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在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人员。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推选,并将企业报送材料报送至区信用办,经区信用办审核后,确定2023年度诚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区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通过“信用安阳”网站、殷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专栏“信用建设”等官方渠道以及新闻媒体平台对外公布2023年度“殷都区诚信企业”名单。
联系人:魏向荣 5139569
李昊芳 5139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