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58号)、《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管理,便于家长就近选择,现将截至2023年12月5日,场地设施、环境卫生、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各项指标符合要求、通过审核、备案合格的新增3家托育机构名单作为2023年安阳市文峰区第二批托育机构备案名单(含幼儿园托班)(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监督电话:3386016
文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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