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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职工医保不设个人账户,能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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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 11: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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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职工医保不设个人账户,能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待遇?

市医疗保障局:为解决我市无力参加基本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医保报销需求,2003年出台了《安阳市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暂行办法》(安政〔2003〕44号),为我市困难企业建立了医疗互助保险,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均需要缴费,且不设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待遇。至今参加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单位依旧按安政〔2003〕44号参保缴费,享受相应待遇,非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安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安政办〔2022〕25号)规定了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人员建立门诊统筹政策。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非职工基本医保,不在此文件规定范围内。门诊统筹的资金来源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中原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无个人账户,不存在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无资金来源无法建立门诊统筹。其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来源:安阳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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