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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又一地开展促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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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6 15: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0372小兔兔 于 2023-2-6 15:11 编辑

新图安阳信息网爆料有礼30群.gif

关于开展我县“喜迎元宵·惠享内黄”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市统筹安排,我县即将开展2023年“喜迎元宵·惠享内黄”促消费活动。活动分期开展,第一期电子消费券投入资金200万元,活动于2月5日11点正式上线汽车促消费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此期间在我县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均可享受5%政府补贴。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投入资金1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为止(以申报资料完整度为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电子消费券发放

(一)消费券核销方式

活动期间,本次电子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系统自动抵扣相应的满减消费券金额。

(二)消费券使用规则

按照不同行业,根据消费习惯,结合省、市及外地先进经验予以设置消费券类型及额度:

1、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类:满3000元减500元

2、其它类(日用百货、成品油、住宿餐饮等):满500元减150元、满300元减90元、满200元减60元、满100元减30元

(三)消费券使用说明

1、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类消费券当期仅可选择一次消费满减。

2、其它类消费券,每位消费者每种面值当期仅可享受一次。

二、汽车消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支持新购乘用汽车(含新能源乘用汽车),对在内黄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纳统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乘用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

2、排放标准低于“国六”的车辆;

3、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购车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购车发票的(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及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

5、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有矛盾的。

(二)汽车消费补贴标准

对在内黄县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

(三)申请汽车消费补贴程序

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购置新车并登记上牌后,需持购车刷卡小票或购车转账凭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购车企业填写《内黄县2023年汽车促消费政府补贴资金申领表》(在购车汽车领取,购车本人签字按手印),附名下银行卡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企业盖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所有缴税税务机关必须为内黄县)、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总后报至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并现场按顺序登记领取登记编号。

三、注意事项

1、因部分新入库企业与银联交易系统正在升级维护,促消费电子券发放活动计划2月5日上线,具体上线时间可能延迟,请实时关注;汽车消费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第一期活动投入资金1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为止(以申报资料完整度为准)。

2、参与促消费活动的商家,要切实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促销活动,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

3、参与活动的广大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等措施,支付终端需打开定位并使支付APP可读取位置权限方可享受优惠券。

4、坚决杜绝商家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5、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对促消费补贴发放资金进行套现、骗取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附件: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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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商务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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