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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养护金堤河白道口段水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金堤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现将金堤河白道口段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金堤河白道口段、枣村沟、留村沟、堤南分干渠、引黄入内渠。 二、禁渔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三、禁渔期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行为;严禁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储藏、贩运和销售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对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行为,白道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予以从严处罚。 五、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有违反,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捕捞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72-8465585。 特此通告 滑县白道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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