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合理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包括现有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流程等),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办法
1.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生信息采集,发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等。
2.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准招收不足龄儿童和已注册小学学籍学生入学;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是2023年小学六年级在籍在校毕业生,不准招收非小学毕业生入学(以学籍为准)。
3.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名填报学生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填报学生信息。选报公办学校的学生,选择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为报名点,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选择意向的民办学校为报名点,报名点负责报名信息确认。
4.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以下分类情况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子女户籍均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且入户时间满一年以上;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有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房产合同为准),且入住时间满一年以上(以交纳相关费用单据的开具时间为准);
第三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经商地点或工作单位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且经商或务工时间满一年以上(经商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务工需提交单位证明信、工资花名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申请就读的,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办理(需提交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等证明)。
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学生时,应依规录取第一类情况学生,确保第一类情况学生都有就读学位;学校在录完第一类情况学生之后,尚有学位且能完全满足第二类情况学生就读要求的,则依次录取第二类学生;如学位不足,则由第二类情况的所有学生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或调剂到就近公办学校,以此类推。
5.公民办学校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同步进行。选报公办学校的学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办学校进行录取;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6.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要进行二次录取,公办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照上述招生办法中第4项要求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校和各学校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2.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学校要举办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会,组织引导片区范围内的新生家长参加,将学校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流程、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安排等向广大家长进行细致解读,并对家长的各种疑惑和问题进行解答。
3.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时,由中心校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公证处负责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后,学校必须无条件全部接受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
4.各中心校和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但二次录取的学生要排在首次录取学生之后,如果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学位已满,二次录取的学生要接受统一调剂。
5.选报公办学校的学生,家长要到学校(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对不属于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要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校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学生,学校可将该学生报名信息予以删除。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要到学校(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导致学生无法参与电脑随机录取的,责任自负。
6.学校(报名点)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以学生户口本上的信息为准,要认真核对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信息;无身份证号学生报名时,家长要提供姓名、出生日期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以确认学生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无误。
7.各学校(报名点)要合理规划报名方式方法和时间,现场报名工作要在校园内开展,设置足够的报名窗口,招生报名过程中可采取预约、排号等方式予以办理,避免出现让家长长时间在校门口排队的现象发生。为方便群众咨询招生入学政策、解决部分家长不熟悉电脑、不会网上操作报名的实际困难,各学校(报名点)要设置招生服务窗口,公布招生服务电话,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为学生、家长提供热情服务,主动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准确填报学生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四、日程安排
1.5月31日前。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备案。(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2)县城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中心校、职成教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2.6月10日前。各学校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3.6月10日至7月4日。组织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
4.7月5日至15日。各学校组织指导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登记注册,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公办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民办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7月16日至18日。公民办学校同步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对各类学生进行首次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示录取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6.7月19日至22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7.7月23日至25日。公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五、报名程序
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学生信息(建议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登录)。
第一步:登录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
第二步:小学一年级选择“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初中七年级选择“初中招生信息服务”。首先选择“新用户注册”,根据页面上的提示进行注册。
第三步: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按页面上的提示,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选择符合就读条件的公办学校为报名点;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选择意向民办学校为报名点。
第四步:按页面上的提示,填报学生基本信息、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第五步: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按页面上的提示,上传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第六步: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