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和医保医师执业行为,按照《关于印发汤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汤医保〔2022〕15号)、《关于印发汤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汤医保〔2022〕16号)文件要求,现将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医师2023年4月份违规积分通报如下: 一、两定机构违规记分 (一)汤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无病程记录、过度检查、无辩证、无主方等,扣0.4分。 (二)汤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古贤镇中心卫生院:无病程、无辩证、不合理收费等,扣0.2分。 (三)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集团中西医结合医院:超限定用药、不合理检查、无病程记录等,扣0.3分。 (四)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集团伏道镇中心卫生院:无中医辩证等,扣0.1分。 二、医保医师违规积分 (一)汤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人民医院违规医保医师22人; (二)汤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古贤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医保医师4人; (三)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集团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医保医师3人; (四)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集团伏道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医保医师3人;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