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G341与丁家庄村道交叉口增设电子警察,并于2023年11月30日起开始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违法抓拍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安阳市内黄县辖区内部分路口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2023年第一批)我县辖区部分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验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拟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为加强我县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内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S220省道与复兴路交叉口、G342国道与中召乡路交叉口、G230国道与解前线交叉口等增设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以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详情见附件),自2023年11月29日启用。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附件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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