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龙安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安阳市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隆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债券,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安阳市龙安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共六个地块。地块1:梅东路与文峰大道交叉口向北路东红安嘉园小区前;地块2:钢二路与安宁街西南角;地块3:钢三路与安宁街西南角:地块4:钢城路与安宁街东南角;地块5:钢一路与金华街西北角;地块6:钢三路与安彩大道西南角。
2.2.项目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 71862 ㎡(约 107.8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停车场地铺装、充电停车棚、管理公共用房以及场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慧停车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 9113.6 ㎡,均为地上工程,其中充电停车棚面积 4715 ㎡,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4398.6 ㎡。项目停车场地面积 16299.89 ㎡,道路面积 16891.47m2。可容纳机动车停车 1315 辆,其中普通车位 1053 辆,充电桩停车位 262 辆。
(1)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2)招标类型:EPC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施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协调外部电源、协调电力部门通电、质保期内保修、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范围最高限价为8040.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为7995.7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限额为45万元。
2.4.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来源: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