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年度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一、安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 公 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4月13日起启用S502安阳县段电子警察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并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具体地址: 1. S502南瓦店村路口 2. S502杜庄村路口 3. S502小集村路口 4. S502郎固村路口 5. S502宋梁桥村路口 6. S502华伍级村路口 7. S502东黄门村路口 8. S502北庄村路口 9. S502东仕子村路口 10. S502西和仁村路口 11. S502东和仁村路口 二、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一)关于对G107与万金大道交叉口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公告时间:2021年1月15日) 为加强107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G107与万金大道交叉口增设电子监控系统,并于2021年1月22日起对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拨手持电话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为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行驶,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设备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二)公 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市区增设部分路口的电子监控和闭路电视系统,并于2021年3月18日起对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拨手持电话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的违法抓拍电子监控和闭路电视系统的安装地点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1.彰德路与长江大道交叉口至彰德路与安彩南路交叉口段(彰德路新洹水湾口) 2.黄河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至黄河大道与曙光路(武夷大街)交叉口段北侧 3.黄河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至黄河大道与曙光路(武夷大街)交叉口段南侧 4.安彩南路与衡山大街交叉口 5.安彩南路与峨嵋大街交叉口 6.平原路与漳河大道交叉口 7.安林路与清凉山路交叉口 (三)公 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市区启用部分监控系统,并于2021年4月20日起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违法抓拍地点和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违法抓拍的设置地点: 1.纱厂铁路涵洞 2.安钢大道铁路涵洞 3.中道口铁路涵洞 4.文明大道铁路涵洞 5.文昌大道铁路涵洞 处罚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分道行驶规定、逆行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关于国道341新增部分路口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 日)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341国道上增设部分电子警察,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违法抓拍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附:新增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 (五)关于国道341部分路口新增电子监控公示计划(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341国道上增设部分电子警察,并于11月10日起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违法抓拍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附:新增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 新增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 (六)关于国道341新增部分路口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 日)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341国道上增设部分电子警察,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违法抓拍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附:新增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 违法抓拍的地点 | 方向 | 抓拍的违法行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341国道K22km+96米处(天之瑶水上乐园门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关于国道341新增部分路口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341国道上增设部分电子警察,并于2021年12月11日起开始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现对增设违法抓拍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附:新增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