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安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安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胡晓杰:“一,根据气温,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气温在40℃以上不能安排露天作业,37℃以上至40℃以下室外露天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气温最高时段不得安排室外露天工作。二,高温津贴发放,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三,指导用人单位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护用品、降温饮料、保健品等。对中暑的劳动者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劳动者中暑事件发生。”
上午9点30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来到安阳武丁物流园有限公司,对户外劳动工作者进行了防暑降温宣传,并对所属企业是否依法采取防暑降温措施进行了检查。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企业办公区域进行检查,并要求企业提供用工合同、签到表、规章制度等书面材料。 安阳武丁物流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每年6月、7月、8月、9月都有高温补助津贴。我们中午11点到15点,不让大家工作了。中午有绿豆水,下午也会买一些雪糕,让员工降暑,藿香正气水都是常备的。”
上午10点30分,执法人员又来到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并查看了相关资料。 安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胡晓杰:“通过检查,这两家单位基本都能落实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了他们的健康,如发放高温津贴,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适当的调整了工作时间。对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也发放了相应的防暑降温物品,还是能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据了解,下一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加强高温场所和户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安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胡晓杰:“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露天作业、超时加班、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缩短工作时间为由克扣或降低工资等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 来源:《直播安阳》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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