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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公布!安阳一地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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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8 09: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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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文明交通示范街”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静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和市容环境畅通、整洁、有序,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以下路段列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文明交通示范街”,实行24小时规范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文明交通示范街范围
(一)天平大道;

(二)黄华河两侧路段;

(三)政北路。

二、管理重点
1.在“文明交通示范街”范围内,机动车逆向停车、未按规定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或盲道);非机动车(含自行车)未停放至规定的停车区域。


2.在“文明交通示范街”道路两侧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占道装修、占道作业等活动。


三、管理措施
1.公安交警部门对同一车辆前3次违反规定停放的,实行张贴温馨告知单提醒,超过3次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


2.城管执法部门对上述路段的占道经营、占道装修、占道作业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对“文明交通示范街”范围内的村(居)、商户开展宣传,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助力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4.在“文明交通示范街”范围内,对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或长期停放严重影响市容的,又不能联系到驾驶人及时纠正违法的违停车辆,除从严处罚外,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拖移。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齐心协力,争做文明市民,共同维护林州良好城市形象。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5日后生效

2022年3月16日

来源:林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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