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深化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要求,在全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建设文明北关、绿色北关、美丽北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特通告如下:
一、明确火化范围职责。凡在我区区域内亡故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均应就地火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应当实行火葬的遗体土葬,对擅自转运遗体土葬的,其所在单位、当地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制止。
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在全区提倡骨灰集中安葬(寄存)、以树代墓、花葬、草坪葬、撒散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禁止在耕地、林地等法规政策禁止的范围内建造坟墓。所有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三、规范文明办理丧事。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把改革丧葬习俗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居民守则,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帮助指导丧事承办人文明、节约办理丧事。禁止播放或者吹奏哀乐,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
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倡导厚养礼葬,注重精神传承,通过家庭追思、鲜花祭奠、网络祭祀等文明、简约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践行绿色理念,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市容管理规定,不在墓区、街道、十字路口、广场、小区、绿化带、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抛撒冥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
五、全民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政策惠及全区常住人口;在安阳市殡仪馆火化的,按照不低于1200 标准补助,相关费用在殡葬服务机构结算时直接免除。
六、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不将骨灰装棺再葬,不超标准建墓立碑。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本人去世后其遗属未按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的,所在单位不得向遗属发放丧葬费和丧葬补助等费用。
七、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丧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为安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对违反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2—3363075特此通告。
北关区推进移风易俗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