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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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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18: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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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了“20条禁止”。目前,我市市区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为做好后续工作,现将部分禁止内容再次进行强调。


禁止招生学校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选拔生源。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禁止民办学校自主录取学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大局稳定,同时,请广大家长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监督电话:


安阳市教育局:5116815(高中)5116821(义务教育)


文峰区教育局:5117285


北关区教育局:5923394


殷都区教育局:5315552(高中)5139713(义务教育)


龙安区教育局:3266511

来源:安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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