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部分常用治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的药品需求剧增。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医药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喊话”全市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禁止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书提醒,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合理制定医药用品价格,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告诫书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及相关医疗机构如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以下行政处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疗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安阳日报记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