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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味道鲜美的小吃经常让人流连忘返
但部分不良商家为吸引客流
在食品原料中动起了歪脑筋
下面请看殷都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
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基本案情
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某派出所
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
有人非法种植罂粟植物
民警在现场发现并铲除了
五十颗罂粟植物
种植人杨某称其为自用
同时在调查中发现
杨某本人经营“烧灌肠”小吃
在其销售的食品及调料中
均提取并检出了吗啡成分
自杨某家中扣押后
送检的蒜汁调料水中
吗啡含量为123 μg/kg
杨某承认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
加入了罂粟壳用来“提鲜”
达到吸引客流的销售目的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
杨某在制作加工食品过程中
加入罂粟壳并销售
其行为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
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杨某本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禁止杨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官说法
罂粟作为毒品原料
曾给我们国家和人民
带来过沉痛的回忆
罂粟壳不仅是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也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长期食用会对人体神经系统
造成损害
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以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来揽客的行为
是触犯法律 绝不可取
法官提醒
在外就餐后如果感到身体或意识
有明显异样时
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殷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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