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2月2日至4日,全省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北中部、东部有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办〔2023〕52号)相关规定,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自11月30日18时至12月5日8时,开封、安阳、鹤壁、新乡、濮阳、商丘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郑州、焦作、许昌、周口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各省辖市可根据最新预测预报情况,结合本地环境空气质量实际,及时启动或解除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省辖市要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加强会商研判,科学精准施策,加大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生活面源等重点排污环节管控力度,严控污染排放总量,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紧盯高值热点,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河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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